有效的最大邮件:身体长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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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-10-2019 - |
题
MailTo:链接的“&正文”部分中的文本最大长度。根据我的一位同事的说法,W3C将限制发布为256(不过我没有链接来支持这一点)。
我们将Mailto嵌入:电子邮件和网页中的链接,并成功使用了256个以上字符。但是,在某个点之后,电子邮件客户和浏览器开始抛弃并拒绝打开链接。
我想知道以下允许的实际最大长度:
邮件客户端:
- Outlook(2003,2007,2010)
- Eudora(7.1和/或最新版本)
- 雷鸟(最新版本)
浏览器:
- Firefox(3+)
- 即(6、7、8)
- iPhone浏览器
您可以提供的所有和所有数字都将非常感谢。
解决方案
该标准不能定义最大长度,将实现留给浏览器和邮件客户端(请参阅IETF RFC 2368)。
Microsoft产品确实有设定的限制:
- 即获得限制为2,083 http://support.microsoft.com/kb/208427
- Outlook Express:456个字符 http://support.microsoft.com/kb/q182985/
其他浏览器可能会超出合理的电子邮件主体的长度。 iPhone没有记录的限制,但最多可使用1MB的文本。
支持数据URL的现代浏览器(IE <9以外的其他所有内容)都可以。
其他提示
对于具有JS控制台的浏览器,一个简单的测试:
for (var i=2014; i>1600; i--) {var good=1; try {location.href='mailto:?body='+'a'.repeat(i)} catch (e) {good=0;} if (good==1) {console.log(i+13);break;}}
(13是 mailto:?body=
.)
在Firefox 32.0.3上,这产生了2008年(体长1995)。在Thunderbird 31.2.0上,所有1,995个字符都进入了新电子邮件的主体。
有人说这主要取决于操作系统 但是至少在Windows上,我找不到与 mailto
数字接近2,00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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