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么是最长的一个有效的电子邮件地址?这是定义的任何标准?

有帮助吗?

解决方案

这是电子邮件地址不能超过的 254 字符。

这是由IETF以下提交勘误接受。任何给定的地址的完整诊断可在线。 RFC 3696的原始版本描述320的最大长度,但约翰·克伦辛后来接受不正确的值,因为路径被定义为

Path = "<" [ A-d-l ":" ] Mailbox ">"

因此,邮箱元件(即,电子邮件地址)具有围绕它的尖括号以形成路径,254个字符的最大长度,以限制路径长度为256个字符或更少,其

RFC 5321中指定的最大长度规定:

  

的反向路径或前向路径的最大总长度为256个字符。

RFC 3696中得到解决此处

人们应该知道的勘误表针对特别RFC 3696 。的规范的示例三实际上无效的地址。

我在 http://www.dominicsayers.com整理几百测试地址,你可以找到/ ISEMAIL

其他提示

320

而段是这样的

{64}@{255}

64 + 1 + 255 = 320

你也应该读这个,如果你是验证的电子邮件

http://haacked.com/archive/2007/08/21/i-knew-how-to-validate-an-email-address-until-i.aspx

  

用户

     

用户名的最大总长度为64个字符。

     

<强>域

     

在域部分255个字符(其中的“@”后)最大

<强>然而,在 RFC 2821 读取的限制:

  

的反向路径或前向路径的最大总长度为256个   字符,包括标点和元件隔板”。以来   不适合在这些领域的地址一般都不会有用,在   上的地址的长度的上限通常应该被认为是   256,但一个路径定义为:路径=“<” [A-d-1“:”]邮箱“>”   转发路径将含有至少一对角撑架的   除了邮箱,这限制了电子邮件地址254   字符。

要帮助困惑新秀像我一样,在回答“什么是有效的电子邮件地址的最大长度?”是的 254个字符

如果您的应用程序使用电子邮件,只需设置你的领域接受254个字符以内,你是好去。

您可以在电子邮件上运行一系列测试,看它是否是有效的在这里。 http://isemail.info/

在RFC,或请求注释是一种从因特网工程任务组(IETF)公布的定义254个字符作为限制。坐落于此 - https://tools.ietf.org/html/rfc5321#section- 4.5.3

其他的答案浑浊水位。 答案很简单:254个总字符在我们的控制电子邮件 256是对整个电子邮件地址,包括隐含“<”开头,和“>”结尾。因此,254遗留下来为我所用。

按照下面的文章:

http://tools.ietf.org/html/rfc3696 (第6页,第3节)

它提到:

  

“有上的长度的限制      电子邮件地址。该限制是最大的64个字符(字节)      在“本地部分”(以下简称“@”之前)和最大255个字符      (八位位组)在该域部分(“@”后)为320的总长度      字符。该处理的电子邮件系统应准备处理      这是很长,尽管他们很少地址      遇到“。

因此,对于一个电子邮件地址的最大总长度为320个字符 ( “本地部分”:64 + “@”:1 + “域部分”:255总计为320)

64,用于本地部分(帐户/名称)和255的域。我认为,使总和至320。

@符号将被计算额外

但是,注意:这是唯一的实地址的长度。地址可能包含一个显示名称。这样的地址看起来像first last <local@domain>并且常会延伸320。

许可以下: CC-BY-SA归因
不隶属于 StackOverflow
scroll to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