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决方案
规范性并不意味着弱规范化。首先,让我更准确地表达所涉及的定义:
- 网址:每个开放项都可以化简为正规项
- 正规:每个封闭项都可以简化为规范项
(笔记:在类型论的现代元理论中,更常见的是谈论转换而不是归约,同样谈论范式的唯一存在而不是弱/强规范化。如果我们用“可转换”替换上面的“可还原”,这个答案仍然有效)。
正常术语和规范术语并不相同。例如, x
变量在 x : Bool
上下文是正常的,但不规范。另外,封闭式期限 λ(b : Bool). if true then b else b
是规范的但不正常。
外延类型理论具有规范性,但不具有WN、SN或范式的唯一存在性。这是因为在 ETT 中,可以向上下文添加不一致的定义等式,或者添加图灵完备系统的方程理论。例如,在 ETT 上下文中 n : Nat, p : n = suc n
这 n
变量没有唯一的范式,因为 n
可以任意扩展使用 p
.
然而,如果我们有一个封闭的 ETT 术语,我们就不能在上下文中有任何可疑的东西,因此封闭术语仍然可以被评估为规范形式。
不隶属于 cs.stackexchang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