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它是强制性的,在一些国家使所有网站访问?

  • 如果是这样,会发生什么,如果某人在国家与这一任务并不能使一个网站访问?

  • 可以政府删除或阻止IP如果该网站是无法访问的?

  • 怎么可以在政府知道,如果任何一网站是无法访问的?他们检查每一个网站?

  • 不仅人/公司作出的无法访问网站得到任何通知的政府?

  • 为什么有这么多的无障碍准则--WACG1,WCAG2.0,DDA,第508,等等?如果整个世界的如下W3C XHTML和CSS,那么为什么有些国家做出了自己的准则?

有帮助吗?

解决方案

它是强制性的,在一些国家使所有网站访问?

是的,特别是联合王国、爱尔兰和澳大利亚。

这是为了遵守立法,防止歧视残疾人。虽然这是,或者可以看作是一个负担,我找到它有助于把它作为扩大受众、消费者或用户基础。

如果是这样,会发生什么,如果某人在国家与这一任务并不能使一个网站访问?

是一个合法的要求意味着,法院将能够实施制裁,这取决于其解释的当地法律,这可能会涉及强制执行的法律规定,一个罚款(罚款,等等)或一些其他的惩罚,直到遵守的建立。

可以政府删除或阻止IP如果该网站是无法访问的?

这取决于其政府和细节写入法律。这似乎是不可能的,他们将阻止该网站,因为不遵守无障碍的立法。它似乎更有可能的,虽然我是有偏见的,因为我住哪里(在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),赔偿将寻求通过司法系统。

怎么可以在政府知道,如果任何一网站是无法访问的?他们检查每一个网站?

在联合王国看来,申诉,将通过残疾人用户,这是防止成功地使用/访问该网站或服务。这些投诉可能会被带到法院系统,参见上文。

它甚至更有可能用户通报网站的所有者直接之前,将申诉交给法院,以便给您/业主一个机会道歉(永远不能低估的一个真诚的道歉)和增强的网站。

[不]只有人/公司作出的无法访问网站得到任何通知的政府?

我想,这就是为什么这不一定是一个伟大的地方来问这个问题,业主会得到通知。但是,它很有可能,因为该网站的开发,你会很快收到的投诉,该网站的所有者,因为你做了这/设计。但是,该法律负担的责任很可能取决于合同下被雇用/收缩。

如果你觉得性就会增加一个不适当的负担自己,它总是值得指定给客户的费用增加遵守无障碍环境要求,并告诉他们的具体法律根据它们的要求。

但是,对于这一点,你需要跟律师说话.

为什么有这么多的无障碍准则--WACG1,WCAG2.0,DDA,第508,等等?如果整个世界的如下W3C XHTML和CSS,那么为什么有些国家做出了自己的准则?

因为所有法律都是在本地设置,或者,在某些情况下,通过国际条约。W3C可以提出建议和指导方针,但它不是,值得庆幸的是为即,非法没有遵守CSS2.1.然而,它是非法的不遵守裁军事务部(残疾歧视法》)在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。


所有上述不是建议的合格的法律代表或律师。 为具体的建议,咨询律师谁做法的法律,在国家/区域在哪你的客户基础,或者在其网站/产品将可以访问。

这将意味着一名律师从联合王国的英国地方政府的网站,为一个德国机构的网站,这当然意味着律师的服务,来自德国。


它是唯一的强制性,使网站访问的政府。自己的网站和股票交易所上市的企业网站。或者用于所有类型的网站?

我不能说话的确切需求,因为我不是个律师。然而快速的谷歌变成了以下网页,似乎解决这一问题: http://www.webcredible.co.uk/user-friendly-resources/web-accessibility/uk-website-legal-requirements.shtml

套用链接的网页:

DDA使得非法的对服务提供商歧视残疾人通过拒绝提供任何服务,它提供给成员的一般公众。

我读这意味着 所有 网站提供一种服务于公众需要是可访问以下方面的DDA。这将包括政府的网站,但也家庭购物网站(例如,塞恩斯伯里,阿斯达、乐购的,等等)和皇家邮件或电影票保留地点。

从01/10/1999服务提供商必须采取合理步骤来改变任何做法,使得它不合理的艰难障碍的人使用它的服务

关键词这里,我认为,'合理的步骤。' 我相信,从这一点,如果用网站/服务产生的收入10000英镑,每年和成本的符合性将超过10000英镑那么你可以认为它超出了任何合理的努力/成本成为符合要求。

然而,这个问题的原因是,逐步增强,是迎在Javascript和CSS。如果服务,在其最基本、可再Javascript和CSS可以用来使它更漂亮,更有光泽的(这意味着什么对您),但它应该降回到一个功能时JS或CSS是残疾人。在这种情况的网站是兼容的,但一个残疾人可能没有同样的光亮,移动按钮。

无障碍意味着他们必须能够访问的服务/站点没有不合理的困难。这并不意味着该网站已经看待/行为完全相同。

直接引用的链接的网页:

2.13-2.17(11-13):"什么样的服务受《残疾歧视法》?一家航空公司提供了一个航班预订和预订服务,向公众在其网站上。这是一个提供服务,并受到行动。"

其他提示

除了上述答复:W3C有一个页面的相关法律在不同的国家,包括链接到有关法律(经常在该语言的那个国家尽管):

http://www.w3.org/WAI/Policy/

正如我所说,这很难回答。我猜你会得到一个清单的答复具体的国家-或许一个很好的想法,使它的社会Wiki。

对于德国来说,根据维基百科和其他资料来源:

  • 新建的网站 联邦行政机构 在德国具有可由法律规定从2006年开始。在无障碍导则中定义的一项指令,命名的 BITV (德文本 在这里,).BITV下的WCAG1.0指导方针非常密切的合作。

  • 类似的法律存在的国家十六个国家("州").

  • 建立无障碍网站感到鼓舞的是,一些政府和欧盟的倡议和私人倡议喜欢的 BIENE奖 (德国)。

  • 据我所知,没有计划实施无障碍在非政府网站的存在,在这个时候。

为什么国家实施他们自己的准则,除其他事项外,语言肯定是一个问题:把准则纳入一项法律,你需要的指导方针在你的母语、双检查的律师。

有的ISO标准、ISO23026为建议做法的网站工程和网站的生命周期管理,这不会有所不同国家的具体准则。这std包括条款的网站可访问性。这种标准及指导方针的网站可访问性、可用性和安全,等等。

为什么有这么多的无障碍准则--WACG1,WCAG2.0,DDA,第508,等等?

只是在这一点上(并假定"多哈发展议程",是指英国的残疾歧视法》),该法不包含任何准则的网络无障碍尤其如此。

它使一个法律要求的公司提供等值服务,向残疾人和非残疾人的客户,这要求适用于网站上,就像任何其他服务。

但该法不能作为另一套准则本身。

我相信,第508为基础,并且是几乎完全相同,WCAG1.

刚刚离开WCAG1和2,两者都是从W3C,第2版,现在取代第1版.因此,有实际上只是一套准则,除非你有任何的更多例子。

许可以下: CC-BY-SA归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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